北京时间4月2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季度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额2360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26%。利用外资方面,一季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57家,同比增长18.4%;实际投入外资金额16.8亿美元。对外投资方面,一季度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5.6亿美元,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9.9%。
据介绍,对外贸易方面,一季度我国对沿线国家出口1445亿美元,增长10%,占我国出口总额的28%,大幅领先于整体出口增速;自沿线国家进口915亿美元,占我国进口总额的23.4%。
利用外资方面,一季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57家,同比增长18.4%;实际投入外资金额16.8亿美元,其中蒙古、俄罗斯及中亚国家对华实际投资金额整体增长超过1倍,中东欧、西亚北非地区国家对华实际投资金额增长超过4倍。其中对广东省投资项目50个,同比增长6.4%;对福建省投资项目22个,同比增长100%。
对外投资方面,一季度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5.6亿美元,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9.9%。其中位居前三位的国家分别为新加坡、印尼和老挝,分别投资5.7亿美元、3亿美元和2.6亿美元。
对外承包工程方面,一季度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15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40亿美元,同比分别增加7.6%和10.3%。
此外,沈丹阳表示,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势头也很好。目前,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有70多个在建合作区项目,建区企业基础设施投资超过80亿美元,将带动入区企业投资近100亿美元,预计年产值超过200亿美元,可为当地创造20万个就业机会。
沈丹阳在谈到4个自贸区有关问题时表示,要了解此次制定的统一适用于4个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的开放度情况,一是可以与2014年版上海自贸试验区限制措施进行比较;二是可以和最新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版)》进行比较。前不久刚刚实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版)》,大幅减少了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开放力度为历次修订之最。
与2014年版上海自贸试验区限制措施比较,这次出台的负面清单从139条缩减为122条;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版)》比较,同样进一步减少了限制性条款,扩大了很多开放领域。比如,取消了“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的“中方控股”要求;再如,不再要求“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能量型动力电池”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0%。此外,在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广东、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在现有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又分别明确了在CEPA和ECFA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对港澳和台湾服务提供者开放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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