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危化品作为安全生产巡查的重点行业,近期已有多个省市提前部署,纷纷出台了针对危化品安全生产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江苏省在治理方案中提出,要从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加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闭力度等方面,有效防范遏制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对存在未经许可使用危化品、未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擅自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活动、列入201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红表等7类问题的企业实施关停。
湖南省的治理方案强调了企业在危化品管理方面承担的主体责任,提出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公示。
广西自治区则针对危化品安全问题突出的运输环节专门出台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在2018年1月前,全面排查涉及危化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2018年3月前,将对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企业开展“回头看”工作。
“凡在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重点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化工企业,2020年底前原则上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山西省政府办公厅3月底印发的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要求,这一搬迁工程要在明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此外,针对近期危化品运输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山西还将合理划定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时间,合理划定在水源地区域的禁行方案。
推进标签试点、制定两个清单是上海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两大重点。上海市副市长白少康指出,即日起至2019年11月,该市各部门要按照《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化品目录(第三批 第一版)》的规定,全面完成化学品登录工作,同时该市还计划继续大力推进危化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危化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福建省安监局表示,今年将加快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速度。继续加大对泉港、古雷和江阴等化工园区等监管任务繁重地区的督促指导力度;深化危化品储存区、特殊作业整治和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及时公布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教训。
化工大省山东则建立了安全巡查的长效机制,将巡查结果纳入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山东省各地相继出台了2017年化工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对化工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部署。
业内人士认为,安全巡查对于化工行业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具有促进作用。这些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安全整治提供了抓手,将进一步促进危化品企业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多次治理仍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企业将面临停产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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