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煤炭领域国际合作主要是通过引进资金、技术和装备完成的。20世纪70年代末,国家先后利用国际能源贷款36.91亿美元,开发建设煤矿18处;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与美国、日本、德国等合作,建成了当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煤炭直接液化实验室,并开展了相关基础研究和工艺开发;从德国、英国、法国、日本、奥地利、美国等6个国家的13家公司,引进了100多套综采设备和掘进设备,为我国煤矿机械化生产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在继续注重“引进来”的同时,许多煤炭企业纷纷“走出去”到国外开发煤炭资源,煤机装备也成功出口到了主要产煤国家,中国煤炭工业实现了从单一的“引进来”到“引进来”与“走出去”并行、从国外企业到国内市场竞争、发展到中国煤炭企业全面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转变。
(关键字:煤炭国际合作范围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