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太原市政府召开会议,出台工作方案,对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做出全面动员部署。
围绕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取缔县(市、区)政府、行业协会、市直部门及铁路运输单位乱收费,降低和压缩征收(收取)标准和规范保留收费项目等,太原市将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政策调整,确保7月1日顺利实施。
太原现已成立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第一副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县(市、区)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与此同时,出台专项督查方案,从6月30日至7月3日,督查组分五路深入被督查单位和县(市、区),督查涉煤收费清理规范任务和落实情况。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先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列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优。
市长耿彦波要求,太原作为省会城市,要在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上走在全省前列,以工作的高质量高标准,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关键字:山西太原 分五路督查 涉煤清费任务 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