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8月27日公告,已确定2013年度稀土矿钨矿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国土部确定,今年全国将维持离子型稀土开采总量不变的同时,适度增加岩矿型稀土开采指标;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维持2012年水平;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适度调减。
为防止产生投资过热、市场过度反应现象,国土部结合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思路,在拟定2013年度稀土矿钨矿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时明确提出,取消锑矿矿业权暂停政策,调整钨矿和稀土矿矿业权差别化管理政策,微调锑矿综合利用指标的约束性政策。
根据国土部要求,锑矿的勘查、开采登记不再暂停,可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新立锑矿采矿权的,应符合开采总量控制的要求。
国土部今年初曾发布2013年度全国第一批钨矿、锑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以2012年下达指标的50%确定。包括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43500吨,其中主采指标34700吨,综合利用指标8800吨;锑矿(金属量)开采总量控制指标37680吨;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46900吨,其中离子型稀土矿指标8950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37950吨。而全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本应于今年第二季度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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