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4年 第39号
为规范废铅酸蓄电池再生利用行业发展,根据《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38号公告)、《关于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210号),经企业申报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专家组复核、现场核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对第一批符合《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符合《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13年产量 |
2013年产品 |
地 址 |
省 份 |
备注 |
销售量 |
||||||
1 |
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16.6万吨 |
16.6万吨 |
江苏省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
江苏省 |
|
2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
再生铅10.01万吨;合金4.67万吨 |
再生铅10万吨; |
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
河南省 |
再生铅生产线 |
合金4.6万吨 |
2014年6月9日
(关键字:再生铅 废铅酸蓄电池)